云棉

258线憨憨糊写手

[纬钧]红玫瑰与白玫瑰

脑洞产物,无脑无逻辑

私设很多圈地自萌不上升正主

设定些许雷,齐岱泽和齐思钧是两个人(私心不想纬爹爱上别人所以用了两个齐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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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。


——张爱玲


齐思钧从梦中惊醒,四周一片黑暗,只有玄关的灯亮着,像是默剧舞台上的追光,只是没有等到合适的演员,孤零零的显得无助又寂寥。


耳机里传来陈奕迅的声音,是那首常年单曲循环的《红玫瑰》。齐思钧并不觉得它有多好听,但周峻纬喜欢,他便也跟着喜欢。


齐思钧支撑着身子坐起来,靠坐在沙发上揉了揉头发。桌子上的菜早就冷掉了,可还是一口未动。今天是周六,本来周峻纬是答应陪他在家做晚饭看电影的,可是菜端上桌以后却突然接了个电话,说了一句公司有事就抓起外套急匆匆的走了。齐思钧伸手想拉住他,却只来得及抓到一把冰凉的空气。


“算了。”齐思钧安慰自己,“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。”


门外传来脚步声,然后是钥匙碰撞的细碎的叮当声。齐思钧下意识的从沙发上弹起来,理了理自己的头发,手足无措的盯着门口。


房门被打开,周峻纬一脸疲态的走进来,领带被扯松了一点,挂在解开了两个扣子的衬衫领上,西装外套随意的搭在肩上,眉头紧皱。抬头对上齐思钧欲言又止的眼睛,才勉强扯出一个敷衍的笑,上前拍了拍那人的肩膀。


“出什么事了吗?”他的爱人轻声问,语气里透着谨慎和小心翼翼。


“没有,就是太累了。”周峻纬似乎不愿多谈,把外套挂在玄关就想回卧室。


“哎,菜……”


“倒掉吧,我不想吃。”


卧室的门在齐思钧面前关上,把他重新拉进了黑暗里。


齐思钧不愿去想这是周峻纬第几次突然离家,他经常会接到电话,然后丢下一句轻飘飘的话就急急离去,过很久才会回来。


周峻纬很忙,他的职业决定了他必须二十四小时待机。所以齐思钧对他的突然离开从来不会提出抗议或反对,齐思钧甚至觉得他会相信周峻纬天衣无缝的说辞,如果他没有在他身上闻到陌生的香味的话。


是的,每次周峻纬“临时加班”回来,身上都会带着那个陌生的味道,齐思钧知道那不是自己的香味,但也绝不会是公司里同事的。


齐思钧不是没怀疑过周峻纬是否不忠,他也曾在夜里辗转悱恻的考虑要不要看看爱人的手机,可后来他打消了这个念头,不仅仅是因为他对周峻纬的信任,也是因为他自己的胆怯。


他不得不承认,他太过于珍视这段感情,他对于周峻纬的爱太过炽热,他不敢想象如果周峻纬真的对他不忠,他将会怎样,他们将会怎样。他宁愿选择视而不见,做感情里的缩头乌龟,自欺欺人般的活在周峻纬编造出来的说辞里,也不愿意扯破那层薄如蝉翼的伪装,把那个未知善恶的真相血淋淋的放到他面前。


况且如果抛开忽然离家的行为不谈,周峻纬的确是个优秀的恋人。自他在某个午后和齐思钧在咖啡馆初见开始,他就对他展开了热烈的追求,他会抱着一大束玫瑰等在齐思钧公司楼下,也会在周末拎着一大袋子新鲜蔬果敲响齐思钧的房门,他会带他去游乐园玩过山车旋转木马,也会在某个傍晚抱着吉他坐在地板上给他唱歌。他认真的记下他的喜好,温柔的包容着他的情绪,事无巨细的照顾着他的生活,齐思钧觉得周峻纬就像是一束光,在他心里投下了五彩斑斓的光影。齐思钧也曾问过周峻纬为什么仅凭一面之缘就认定了他,周峻纬笑着捏了捏他的小脸,给这段爱情冠上了名为“一见钟情”的浪漫情缘。而即使是在一起之后,即使是周峻纬时常突然离开,周峻纬对齐思钧的体贴和细腻也丝毫未减。


这也是齐思钧为什么选择视而不见的另一原因。周峻纬实在太过温柔,齐思钧从他的眼神里看见的爱意太过真切,真切的让他不相信这样的一个人会选择背叛他。


可若说是缺点,周峻纬也不是没有。齐思钧有时会觉得周峻纬在一些小事上偏执顽固的匪夷所思。


比如齐思钧在遇见周峻纬之前,一直都喜欢把头发卷成小小的波浪,然后梳上去,露出白净光滑的额头。可周峻纬不喜欢,他总是想让齐思钧的头发柔柔顺顺的贴着额头,长长的刘海刚好到睫毛上方,看上去乖巧又温顺。


比如齐思钧喜欢颜色鲜艳的衣服,大红色鹅黄色都是心头好,朋友也总是夸齐思钧穿红色帅的惊为天人。可是周峻纬总喜欢给齐思钧选一些素色的衣服,黑白居多,最不济也是浅浅的紫色蓝色,也没有很夸张的造型,就是简简单单,无功无过。


比如齐思钧周围的朋友都叫他思钧或者小齐,只有周峻纬固执的叫他老齐。


再比如,齐思钧喜欢看综艺电视剧,抱着小零食能傻乐一下午,周峻纬总说长时间盯着屏幕对眼睛不好,把人从沙发上捞起来塞进书房,环着他的腰陪他看书。


齐思钧有时会很奇怪周峻纬莫名其妙的固执,但他也没有多想,只当是爱人有自己的主见,况且爱屋及乌,周峻纬喜欢的,他也喜欢。




齐思钧小心翼翼,近乎虔诚地维持着这段感情,像是在保护一个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泡。

可即使再怎么小心,肥皂泡始终是肥皂泡,总会有破碎的那一天。




那天很晴朗,阳光毫不吝啬的撒在人身上,整个人都暖洋洋的。


周峻纬在工作,而齐思钧调休,在家里拿着抹布大扫除。想起书房的书柜很久都没擦过了,便搬了个小矮凳子踩上去,摇摇晃晃的去够书柜的顶。结果一个重心不稳险些摔下来,慌忙中扶了一把书柜,甩了不少书在地上。


齐思钧叹了口气,跳下板凳蹲下来捡书,可让他没想到的是,掉下来的除了书,还有一张照片。


照片的一角还夹在书里,是那本周峻纬很宝贝的,谁也不许碰的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。他总是喜欢把自己关进书房一遍一遍的看这本书,齐思钧曾经还打趣的问过他,在他眼里的齐思钧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。彼时的周峻纬穿着棉质的睡衣,正往齐思钧嘴里喂苹果。他眯起眼睛笑着说,你当然是红玫瑰,热烈而活泼。齐思钧故意撅起嘴∶“这么说来,你还有个白玫瑰咯?”周峻纬闻言目光不易察觉的暗了暗,没有说话,只欺身压上来,把人按在沙发上落下一个吻。


齐思钧抽出那张照片,上面是两个笑的很开心的少年,一个是年少的周峻纬,还有一个,长了一张与齐思钧八分相似的脸。乌黑的直发柔柔软软的贴在额前,穿着白色的衬衫,手里拿着一本书,就是此刻落在地上的这本,《白玫瑰与红玫瑰》。


照片的背面被周峻纬写满了字。他称那位少年为齐岱泽,字里行间满是深情,他用棱角分明的笔迹书写着他自小到大对岱泽的爱慕,齐岱泽遇见良人之后他的痛楚,他还写“老齐,无论什么时候你需要我,只要你一个电话,我就会立刻去找你。”在那篇文字的最后,他说,从此之后,我爱的人都像你。


齐思钧一字一句的读完,泪水渐渐模糊了视线,他感觉自己像是个笑话。他不过是齐岱泽的一个替身,不过是周峻纬爱而不得之后的心灵慰借,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赝品。他终于明白了周峻纬急匆匆的跑去了哪,明白了那个香味从何而来,明白了为什么周峻纬执意要他放下刘海,为什么要他穿浅色衣服,为什么叫他老齐,为什么带他看书。他对他的温柔体贴,他所有的好,都不过只是因为他与齐岱泽的相像,他看向他的眼神里的确充满爱意,只是那爱意会穿过他的脸,落在另一个人的身上。


直到此刻他才不得不承认,周峻纬爱的,从来都不是齐思钧。


齐思钧收拾好了东西离开了那个家,周峻纬打来电话问他为什么不告而别,语气带着的焦急却在齐思钧说出原因时灰飞烟灭。周峻纬沉默半晌,说了一句对不起,可齐思钧再也没有力气去说没关系。他挂掉电话闭上眼睛,告诉自己一切都结束了。




周峻纬再次见到齐思钧的时候,已经过了两年。


齐岱泽早已经结婚,兜兜转转一大圈也还是选择了那个人。周峻纬穿着西装站在齐岱泽身后,看着新人交换戒指,第一次没有因为爱而不得伤感。他的脑海里浮现的,竟是另一张脸,与齐岱泽八分相似,却又截然不同的脸。他忽然意识到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早已经不再是替代品,他占据了周峻纬心里更大的位置,甚至超过了齐岱泽。


后来的无数个夜晚,他一个人靠坐在沙发上,手里拿着一个小狐狸样式的风铃,那是在一起的第一个情人节时齐思钧送给他的礼物,他说如果有一天周峻纬把他弄丢了,只要摇摇这个风铃,他就会回到他的身边。彼时的周峻纬不以为意,丝毫没有想过齐思钧会有离开的那一天。可如今,任由他怎样摇晃那只狐狸,那个人也不会再回来,弯下腰撑着膝盖,眯着眼冲他笑。




再次重逢是在一个露天的慈善晚宴上,事业已经风生水起的周峻纬拿着红酒熟练的与人寒暄,突然视线里撞进了一抹红色,那张熟悉的笑脸出现在他眼前。头发卷卷的,露出额头,一身大红色的西装衬得他笔挺修长,金丝边的眼睛架在高挺的鼻梁上,笑的眼睛弯弯,一如多年前的模样。


身体先于大脑作出反应,周峻纬朝那抹红色靠近。


一声巨响,夜空里绽放了一朵烟花,然后五彩斑斓的烟火把天空点亮,所有人都一脸惊喜的看着天空,而周峻纬悄悄靠近了齐思钧。


齐思钧回头,眼里的惊诧只浮现了一秒便被藏下去,随后便是简单而疏离的“好久不见。”


周峻纬听见自己说“这两年没有你,我过得很糟糕,对于之前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,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你早已变成我心里的独一无二。齐思钧,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,让我去爱一个真正的你,爱齐思钧,只是齐思钧。”


齐思钧只望着天空,许久没有出声。周峻纬被对方的沉默搞的不知所措,试探的想去抓住对方的手,却被干脆利落的躲开。


一身大红色的齐思钧收起笑容,对那个曾经伤害过他的人轻飘飘的甩下一句∶


我从来不相信浪子回头,喜欢我的人必须从一开始就痴心不改①。


自从他成为他的红玫瑰那一刻,他就应该想到,红玫瑰从来都是带刺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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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我很喜欢的一句话,非原创。


卑微暗示小红心小蓝手和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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